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相關部分(CFR 47部分)中規定,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相容認證(一 些有關條款特別規定的產品除外),其中比較常見的認證方式有三種:Certification、DoC、Verification。這三種產品的認證方式 和程式有較大的差異,不同的產品可選擇的認證方式在FCC中有相關的規定。其認證的嚴格程度遞減。針對這三種認證,FCC委員會對各試驗室也有相關的要求。
目前,美國已連續幾年成為我國第二大貿易夥伴,中美貿易額呈逐年上升趨勢,因此對美出口不容小覷。美國的產品技術標準、進口法規的嚴謹堪稱世界第一,瞭解美國市場准入規則將會幫助我國產品進一步打開美國市場。
聯邦通訊委員會(FCC)---- 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,包括電腦、傳真機、電子裝置、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、無線電遙控玩具、電話、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。這 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,必須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來進行的檢測和批准。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 准,即FCC許可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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